(十一)从事生产经营和应劳务的混合销售,纳人记帐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帐和申报纳。
(十二)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包括应缴消费的摩托车、汽车、游艇等,不符合免规定的,也不按4%的征收率计算缴纳,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。
(十三)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,人为调整收入,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。
(十四)视同销售不记收入。企业用原材料、产成品等长期投资,产品(商品)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,不视同销售记收入,不记提销项额。
(十五)母公司,下挂*多家子公司,涉及增值据、普通据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,其它任由子公司,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。
(十六)小规模纳人为了达到一般纳人标准,在认定后,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,采取多家一般纳人互相开具据,货款也互相支付,但就是一点,几家开具据,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,这些就是一些企业负偏低的一种原因。
(十七)已开具的增值据丢失,又开具普通据,不记收入。